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1年6月13日
發文字號:北市教中字第1113059745號
主旨:檢送「臺北市111學年度市立高中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校 校長遴選作業簡章」1份,請惠予公告周知並依說明事項 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「高級中等教育法」、「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 例」、「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 法」、「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校長遴選及聘 任作業要點」及「臺北市111學年度市立高中教育階段實驗 教育學校校長遴選委員會第1次會議」決議辦理。
二、本市111學年度市立高中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校校長遴選事 宜,旨揭簡章及相關表件可逕至本局網頁「科室業務/中 等教育科/市立高中及國中校長遴選」處下載。請詳簡章 內容,並依規定檢具相關報名文件,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 請,並送至本局指定信箱:edu_hse.12@mail.taipei.gov. 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