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臺北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6 月1日第332次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因應本市確診人數降低、全市5-11歲學童業於111年6月3日 前完成兒童BNT疫苗接種,全市12-18歲學生預定於6月6日 前完成第三劑追加劑接種,請公私立各級學校自111年6月6 日(星期一)起以恢復實體課程為原則,惟中等學校國九及 高三持續進行遠距教學至畢業典禮前一日。
三、另各校(園)倘評估仍有遠距教學需求,國民小學、中等學校(國七、國八、高一及高二)經課發會決議並研訂配套措 施,亦得辦理,期間如遇期末評量,可返校實體辦理,或 採多元評量方式執行;幼兒園經園內行政團隊、教師及家長代表等召開會議決議並研訂配套措施,亦得辦理。
四、各校(園)進行實體課程時,請加強落實相關防疫措施,家長如基於疫苗接種後之健康照護,得為子女請疫苗假(或防 疫假),請假不列入出缺勤紀錄,各該平時或定期成績評量,則依學校評量規定彈性辦理。學生亦可申請自主防疫假,但實體評量需要返校。
五、畢業典禮以不開放外賓參加為原則,請學校邀集家長會、 教師會、學年教師及畢聯會等代表召開會議討論後,取得 共識辦理,辦理模式得採實體、線上或混成模式,並得依 學校規模與場地空間,加強防疫措施彈性安排。
六、中等學校維持室外場地開放,不開放室內場地;另國民小 學(含幼兒園)室內外場地仍維持全面暫停。
七、國民小學(含幼兒園)各類跨校大型活動仍全面暫緩辦理, 中等學校維持辦理,惟主辦單位須向學校提報防疫計畫, 由學校審核通過始得辦理,另參加人員需完成3劑疫苗,若未完成3劑接種或提供不適接種醫師證明者,則需提供3日 內快篩陰性證明。
八、幼兒在園期間,經發現高燒、嘔吐、呼吸困難、意識不清 等疑似新冠肺炎重症症狀,應依幼兒園緊急事件處理機制 (包含幼兒緊急傷病施救注意事項、傳染病通報作業流程及 校安通報作業流程等),立即啟動隔離並由專責人員陪同照 護且同步聯繫家人,如進一步評估有危害任何生命跡象 時,則立即啟動119緊急救護,協助送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