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。
二、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,建構戶外無菸環境,臺北市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,公告臺北市文山區華興里之4處戶外區域,自111年5月3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:
(一)統一便利商店華興店(地址:文山區木柵路1段284號)所屬之室外場所及周邊人行道(含線型人行道)。
(二)萊爾富便利商店文山心動店(地址:文山區木柵路1段168號)所屬之室外場所及周邊人行道。
(三)永建市場大樓(地址:文山區木柵路1段177號)所屬之室外場所及周邊人行道(含線型人行道)。
(四)臺北市同心華德福實驗教育機構(地址:文山區試院路2號)所屬之室外場所及周邊人行道(包括:出發義大利廚房文山店、麥當勞台北考試院店、統一便利商店試院店之室外場所;地址:文山區木柵路1段137號、139號)及臺北市實永非營利幼兒園(地址:文山區試院路2號)周邊線型人行道。
三、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,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,處新臺幣2,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。本案另載於臺北市衛生局網站(網址:http://health.gov.taipei)公告網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