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「臺北市市立中等以下學校體育學生助學金及培訓補 助金發給要點」(以下簡稱發給要點)辦理。
二、本申請作業請務必公告周知,俾維護相關人員權益,並請 承辦人掃瞄QR Code加入助學金及培訓補助金群組。
三、相關注意事項如下:
(一)賽事採計自110年2月1日至111年1月31日止
(二)請符合資格學生(本校重點運動項目:跆拳道、跳繩、桌球、田徑)
於111年3月25日(星期五)前檢附以下資料
1.申請書 (填妥)
2.戶籍謄本(不可省略記事)
3.存摺影本
4.賽事獎狀
文件繳予導師,後送體育組長進行初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