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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112學年度藝術才能舞蹈班術科評量測驗內容調整說明:
一、為配合臺北市國中舞蹈班術科評量考科調整,國小舞蹈班聯合招生術科測驗評量科目,由原3項調降為2項,並調整 配分比例為「規定動作70%」、「即興與創作30%」,原「肢體與節奏」將融入於以上2考科。
二、檢附術科評量內容調整對照表1份供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