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本府交下教育部111年1月27日臺教社(四)字第 1112400631A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尊重國家多元文化之精神,促進國家語言之傳承、復振及發展。依「國家語言發展法」第7條說明,對於面臨傳承 危機之國家語言,政府應優先推動其傳承、復振及發展等特別保障措施。爰教育部為使民眾從「心」認同本土語言價值,了解到語言流失的嚴重性,使社會大眾對「國家語 言」有更多的認識與了解,特推動本土語言意識培力、培訓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宣講人員,向學校教育人員及一般民眾宣導。
三、教育部前業辦理2場次宣講活動,現規劃辦理第3場次宣講活動。本次活動內容詳見附件實施計畫,研習資訊簡要說明如下:
(一)教育部及部屬機關(構)與各地方政府教育局(處)公務人員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行政人員、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教師及家長,每類至多20人,共計80人。
(二)研習時間:
1、「公務人員」及「學校行政」類別:111年3月5日(星 期六)下午1時至3時,共計2時。
2、「學校教學」及「家長」類別:111年3月5日(星期 六)下午3時10分至5時10分,共計2時。
(三)研習地點:國立臺中教育大學(民生校區)求真樓 K503、K504教室(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)。
(四)報名方式:
1、教育部及部屬機關(構)請薦派所屬人員參與報名, 其餘單位視業務需求薦派所屬人員,並同意公假參與。同時鼓勵自願報名。
2、報名類別以現職身分類別為主,即日起至111年2月24 日(星期四)下午5時30分止,逕至報名網址: https://forms.gle/c8LoLXn4geYgkpcY7報名即可。 111年2月25日(星期五)公布錄取名單並以電子郵件通 知。
(五)研習時數核發:全程參與研習者(需簽到退),每類宣 講活動將核發教師在職進修或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研習時 數,計2小時。
四、研習聯絡資訊:曾小姐(04)2218-3812,許小姐(04)2218-39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