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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11年1月13日北市教綜字第1113022351號函辦理。
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影本、內政部函影本、總統府秘書長函影本、制定總說明、逐條說明及條文全文各1份。
詳如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