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本校應屆畢業班「期末成就測驗」及「下學習學習階段成績採計比例」說明如下:
一、本屆畢業班期末定期評量(畢業考)取消辦理,畢業生市長獎及其他相關獎項成績計算,以採計至停課前期中定期評量及平時成績之計算為基準。
二、畢業班六年級下學期授課階段成績採計比例,經6/4(五)課程發展委員審議通過:平時成績佔60%、期中考佔40%。
依據:北市教國字第1103050617號最新指示
說明五 針對本學期期末定期評量
國民小學部分說明如下:
一、六年級畢業定期評量方式得以因應調整彈性辦理(取消辦理或改為其他多元評量方式),惟畢業生市長獎及其他相關獎項成績計算,以採計至停課前期中定期評量 及平時成績之計算為基準。
二、其餘各年級期末定期評量之實施時間、方式與紙筆測驗內容可彈性調整,惟於多元評量前應先行擬定評量規準,提供學生參考,並請及早公告,以利學生準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