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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 陳天胤 - 公告 | 2021-03-12 | 人氣:698

說明:

一、依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(以下簡稱實施要點)及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110年 2月25日湖農工學產字第1100001254號函辦理。

二、有關旨揭補助期程、對象、申請項目與限制、申請方式及 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,摘要說明如下:

(一)補助期程:下半年度執行之案件,執行期程為110年7月1 日至11月30日者,請申請者於110年3月19日(星期五)前提出申請,利本校進行校內審核。

(二)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之對象:中低收入戶學生、低收入戶學生、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 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。

(三)申請項目與限制:每校所提體育類、音樂類、藝術類、舞蹈類之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培訓計畫,應遵照實施要點第6點第1款規定:「每申請案,以部分補助為原則; 特殊專長比賽,依各類比賽項目,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;個人特殊專長培訓,每案為一名學生為原則,每一經濟弱勢學生,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。」專長項目請參考第六點網址公告。另所提計畫已 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,不予補助,請勿提出申請。

(四)應檢附書面資料:

1、書面申請格式:申請書、經費概算表、計畫書(含完整授課時程表格式)、專業指導人員名冊、學生名冊、學生專長證明目錄、切結書(以上資料1式3份正本,請依順序排列)。

2、附件佐證資料: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、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影本(請依名冊排列並標註申請學生)、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(以上資料各1份)。

三、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,請詳閱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網站網址: https://www.thvs.mlc.edu.tw/,首頁右方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,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,電話: 037- 992216轉711,或E-mail:t504@thvs.mlc.edu.tw

四、欲申請本補助者,請於期限內110年3月19日(星期五)完成,並交至教務處註冊組彙整,煩請申請人先自行依特殊專長收件查檢表檢查,申請文件紙本是否正確完整,逾期或資料不齊全,視同缺漏件並放棄審查資格。

五、檢附來函及附件各1份供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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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) 1-苗栗大湖農工函文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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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) 2-切結書.od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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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) 3-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.od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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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4) 4-特殊專長認定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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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5) 5-申請書.od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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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6) 6-實施要點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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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7) 7-清寒家庭訪視輔導紀錄表.od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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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8) 8-計畫項目經費.od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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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9) 9-學生計畫書.od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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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0) 10-業指導人員名冊.od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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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1) 11-學生名冊.od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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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2) 12-弱勢學生-專長證明目錄.od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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