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立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109學年第2學期
第一次兼任特教助理員甄選簡章
110年03月5日修訂
一、 依據:臺北市109學年度補助各校兼任鐘點特殊教育助理員實施計畫。
二、 甄選資格
(一) 具高中(職)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,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。
(二) 歡迎家長、志工或退休老師、待業教師等踴躍報名。
三、 甄選類科名額及聘期:依甄試結果,必要時得不足額錄取,並視需要備取若干名列冊候用。
類科 |
名額 |
聘期 |
時數 |
備註 |
兼任特教助理員 |
正取 1名 (備取1名) |
自110年3月22日(一)起至 110年7月2日(五)止 服務優良者予以續聘 |
每週20小時,實際時數依教育局核定時數調整 |
1. 時薪168元起 2. 可參加勞保、健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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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報名、甄試、榜示、錄取報到日期:
簡章公告期間:110.3.8(星期一)~110.3.26(星期五)
第1次招考:
報名日期 |
甄試日期 |
榜示 |
錄取報到日 |
109年3月16日(星期二) 上午8時至9時。 |
110年3月16日(星期二)上午10時起。請於甄試當日上午9時50分前先至本校輔導室報到,逾時以棄權論,不得異議。 |
甄試當日下午作業完畢後公布於本校網站首頁,請自行查閱錄取名單,本校不另行通知。 |
110年3月17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前,逾時以棄權論,不得異議。 |
第2次招考:
【因第1次招考無人報名或甄試結果無人錄取時,於本校網站公告進行2招甄試作業】
報名日期 |
甄試日期 |
榜示 |
錄取報到日 |
110年3月18日(星期四) 上午8時至9時。 |
110年3月18日(星期四)上午10時起。請於甄試當日上午9時50分前先至本校輔導室報到,逾時以棄權論,不得異議。 |
甄試當日下午作業完畢後公布於本校網站首頁,請自行查閱錄取名單,本校不另行通知。 |
110年3月19日(星期五)上午10時前,逾時以棄權論,不得異議。 |
第3次招考:
【因第2次招考無人報名或甄試結果無人錄取時,於本校網站公告進行3招甄試作業】
報名日期 |
甄試日期 |
榜示 |
錄取報到日 |
110年3月22日(星期一) 上午8時至9時。 |
110年3月22日(星期一)上午10時起。請於甄試當日上午9時50分前先至本校輔導室報到,逾時以棄權論,不得異議。 |
甄試當日下午作業完畢後公布於本校網站首頁,請自行查閱錄取名單,本校不另行通知。 |
110年3月23日(星期二)上午10時前,逾時以棄權論,不得異議。 |
五、 報名地點:本校輔導室(電話:2311-0395分機852)
六、 報名方式:檢同相關證件親自(或委託)報名,不受理通訊報名及網路報名。
七、 應繳表件:無法備妥相關證件資料者,本校不接受報名。
(一)甄選報名表。
(二)國民身分證。
(三)最高學歷證件。
(四)領有相關訓練、工作經驗證明文件(無則免附)。
(五)相片一張(黏貼於報名表上)。
八、 甄試地點:本校輔導室。
九、 甄選方式:口試。
十、 錄取標準:依甄試成績高低為依據,平均總成績未達80分者,不予錄取。
十一、 注意事項
除聘不以何理由請求留或補助。
(三) 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相關兼任鐘點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作業規定辦理。
(四) 工作內容與服務標準:
1. 依據臺北市109學年度補助各校兼任鐘點特殊教育助理員實施計畫附件八所列內容,協助教師指導學生生活自理、協助教學、安全維護等。
2. 每日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填寫服務紀錄。
3. 配合處理教師交辦學生相關事宜,隨時照顧。
4. 臨時交辦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