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110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揪團自主研習計畫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 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要點辦 理。 二、教師揪團自主研習時間:學期間以下班後及假日時間為 主,寒暑假時間(除備課日外)則不限。以教師自主增能為 主,參與人員准予公假,但不另行排代。
三、申請時間為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8月10日止;111年度申 請為110年12月1日至111年1月10日止。與前一學年隨到隨 審方式不同,請各校注意。
四、補助經費以講座鐘點費、研習辦公用品費(鐘點費相加後乘 5%)、研習雜支費(鐘點費相加後乘5%)為主,不提供研習誤 餐費及場地費。
五、旨案經費依據各校申請時數給予不同等級之鐘點費,每個 計畫研習時數為2至6小時,時數可分散辦理,每次不得少 於2小時,同一社群每學期以2次為限,每學期每校申請為4 件(4萬8,000元)為限。
六、經委員複審通過,將e-mail通知學校承辦人及發起人並公 告「臺北市國小教師精進教學網」,學校承辦人逕上「臺 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」開班即可,無須等待公文。通過學 校於經費尚未撥付前,為使計畫順利進行,請學校先行墊 支。
七、檢附實施計畫1份,相關規定請詳見實施計畫。
研發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