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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臺北市政府109年7月8日府授產業工字第1090128085號函 辦理。
二、請各校公告週知,並鼓勵師生踴躍深度體驗在地文化及特 色產業,並於後疫情時期作為振興措施作為,俾利旨揭產 業注入活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