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本市108學年度第2學期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作業,即 日起至109年7月31日(星期五)前受理申請,符合申請資格 學校,請依說明事項辦理,請查照。
請於7/24前繳交以下申請資料:
(一)戶籍證明:公私(國)立各級學校含市立大學「選手」 請檢附選手個人戶籍謄本正本,以利初審作業,未附戶 籍謄本正本(選手個人謄本)資料者,不予以審查。
(二)賽事成績證明:108學年度第2學期(自109年2月1日至 109年7月31日止)辦理完畢之運動最優級組指定賽事獎 狀或成績證明影本。
(三)賽事秩序冊:請彙整封面、競賽規程、分組表及隊職員 名冊(8所以上學校、隊職員及教練姓名)等佐證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