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新北市慈輝班學生復學輔導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
說明:
一、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3月4日新北教特字第1130403062號函。
二、本次申請對象為新北市及其他縣市「公立國小6年級學生」並符合下列資格者:
(一)家庭遭遇不幸之學生:
1、雙親身亡之依親學生。
2、家庭經濟困難之學生。
3、單親家庭之學生。
(二)家庭教育功能無法發揮之學生。
三、本次申請應備文件:
(一)新北市慈輝班就讀申請應備文件檢核暨審查表。
(二)新北市慈輝班就讀申請表及個案轉介單:需經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與簽名。
(三)新北市慈輝班學生復學輔導評估表(僅學校社工師訪視填列及社會局等相關機關或機構需檢附)。
(四)相關佐證文件:如戶籍謄本(或戶口名簿影本)、低收入戶證明等(家庭經濟困難之學生需檢附)。
四、本次申請及訪視相關辦理時程如下:
(一)申請期限:請於113年3月29日(星期五)前(以郵戳為憑)備妥上開文件,逕寄明德高中(國中部)慈輝組
(新北市三峽區中正路2段399號)張俐婷生活管理員收。
(二)學校社工師訪視時間:113年4月10日(星期三)至5月3日(星期五)。
(三)社會局及委託機構之轉介個案:請於113年3月29日(星期五)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或傳真應備資料至明德高中(國中部)慈輝組,張俐婷生活管理員收,聯絡方式如下:
1、電話:(02)26723302分機232。
2、傳真:(02)26747302。
3、電子郵件:dj6114@apps.ntpc.edu.tw。
五、慈輝班學生復學輔導暨個案研討會議,預訂於113年6月4日(星期二)及113年6月5日(星期三)召開,請各送件單位務必於會議時間派員出席報告,開會通知將另行發文。
六、其餘請依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