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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與執行時間(具審查機制,通過後方執行計畫)
1、計畫申請:即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。
2、計畫執行:核定日至112年12月15日止。
如有要申請的老師,請務必於截止日前一週將資料交到教務處教學組
一、依據「臺北市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現職教師自主揪團雙語研習實施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為鼓勵教師揪團自組雙語專業學習社群,由教師帶領同儕合作共備,針對雙語專業精進需求,自主規劃研習內容,
有效升級雙語教學專業,並強化教師雙語之聽、說、讀、寫能力,以期符應教師自我增能及教學需求,鼓勵教師加
入本市雙語教育行列,並為學校轉型雙語教育學校提前準備。旨揭自主揪團雙語研習計畫略述如下:
(一)實施對象:臺北市各公立國中小學校長、主任、組長及教師(含代理、代課教師),為擴大資源共享,已核定
為雙語教育學校者不得提出申請;如為雙語教育前導學校或教育部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學校者,所申請之研
習計畫(含科目)不得與前導或部分領域重複,以利資源有效利用;本計畫將優先核給非雙語教育前導學校及
非教育部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學校。
(二)申請與執行時間(具審查機制,通過後方執行計畫)
1、計畫申請:即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。
2、計畫執行:核定日至112年12月15日止。
(三)辦理方式:教師可自主揪團、跨校揪團,滿6人即可提出申請(全校班級數為6班以下學校,滿3人即可提出申
請),並由揪團學校校內初審、本局雙語辦公室複審。
(四)研習主題:以精進教師雙語能力及教學為主,研習內容包含教師英語聽說讀寫能力增進、英語檢定準備、教室
課堂用語、教師CLIL教學課程設計、雙語學科教學、研發雙語教材使用等。
(五)申請團數及經費:每校以申請1團為原則,每團申請經費以新臺幣(以下同)3萬元為限;倘學校有特殊需求,至
多以申請2團為限,總申請經費至多5萬元,並請排列優先順序,本局將依學校平衡性及年度經費額度進行審
查。有需求的學校請依期限完成申請:以講座鐘點費、研習辦公用品費(鐘點費相加後乘5%為上限)、研習雜
支費(鐘點費相加後乘5%為上限)為主,不提供研習誤餐費及場地費。
(六)申請方式
1、由揪團發起人填具申請表及經費明細表(如附件),
經學校初審通過後,請將2份正本寄至本局雙語辦公室進行複審(聯絡箱016雙永國小,註明:申請自主揪團
雙語研習),並將申請表及經費明細表電子檔寄至:810@mail.jtes.tp.edu.tw信箱。
2、請填寫線上申請表單:https://forms.gle/kwzAGYUyHzXvxR4q7。
三、檢附「臺北市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現職教師自主揪團雙語研習實施計畫」(含申請表、經費明細表、簽到表與成果報
告)共1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