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/28補充
說明: 一、依教育部112年8月17日臺教資(三)字第1122703276號函 及本局112年7月26日北市資教字第1123069250號函辦理。 二、為鼓勵教師跨校合作,教育部特刪除計畫中「優良教案」 徵選對象教學團隊須為同校之規定,調整為「全國中小學 教師個人或教學團隊(係指現任教師〔含代理、代課教 師、實習教師〕、主任及校長,至多4人組成)」,其餘無 異動。 三、承上,配合旨揭實施計畫修正,由本局辦理旨案計畫初審 徵件期限將延長至112年9月1日(星期五)下午5時截止, 歡迎貴校及所屬踴躍報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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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2年6月30日臺教資(三)字第1122702527號函 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為辦理「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」,並鼓勵 教師使用數位學習平臺、實施數位教學及分享其教學成 果,特辦理旨揭徵選計畫,以激勵推動數位學習績優團隊 及人員,相關說明臚列如述:
(一)績優中小學學校:由本局辦理初選後,至多薦送3校報 名。
(二)績優中小學人員:由本局辦理初選,依學校數比例薦送 報名,每30校薦送1名為原則。
(三)優良教案:由本局辦理初選,下設「自主學習組」、 「PBL(專題導向學習 Project-Based Learning)學習 組」、「新科技組」及「數位素養組」,無上限名額。
(四)計畫徵選收件期間及方式: 1、收件期間:自即日起至112年8月11日(星期五)下午5 時截止。 2、收件方式:於報名期間,以「學校全銜—本計畫名 稱—徵選類別」命名郵件,將報名表及附件電子檔以 電子郵件方式逕送本局承辦人陳彥均小姐(信箱: ac2625@gov.taipei)。
三、檢送旨揭實施計畫1份,各類別徵選報名表、徵選附件、審 查標準及獎勵方式等規定請詳閱實施計畫,或至教育部 「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」網站最新消息處查詢 (網址:https://pads.moe.edu.tw/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