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中華民國109年7月1日北市教軍字第1093060285號及中華民國109年7月7日北市教軍字第1093062216號函辦理。
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,請家長注意孩子的生活,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,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。
另暑假期間(依教育局公告為自109年7月15日起至8月30日止)及相連例假日上午8時至夜間11時,未滿15歲青少年需有家長陪同或學校出具證明者方可進入,夜間11時至翌日8時,未滿18歲青少年禁止進入或滯留網咖。
室內活動包含圖書館、電影院、百貨公司賣場、KTV、MTV、室內演唱會、室內團體活動等,從事該項活動時,首先應選擇安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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