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教育部將自111學度停止辦理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作業,故於110學年度增辦1梯次認證事宜。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0年1月21日臺教師(三)第1100009651號函辦 理。
二、為符應教師專業發展應由教師自主規劃,學校、縣市政府 提供支持與協助方案之精神,教育部將自111年度起停止辦 理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作業。各類專業 回饋人才培訓與認證事宜,基於尊重各縣市政府人才培訓 需求之考量,將由各縣市政府自行規劃辦理。
三、依教育部109年4月27日臺教師(三)字第1090060253號函 說明,並為保障已參與人才培訓研習且認證研習檢核年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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