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110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實施計畫及換證申請相關事宜一案。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0年4月1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00042180號函辦 理。
二、因應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之教學輔導教師證書10年期滿 失效須換證,故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計 畫。 三、旨揭計畫換證對象係指101年度以前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認證 資格之現職中小學教師及校長(含本市認證之教學輔導教 師)。
四、110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申請期程自110年4月1日至6月 30日止,作業注意事項說明如下:
(一)教輔換證條件採2種方式擇一進行(詳如附件計畫):
1、於持有證書期間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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