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教育部延長「111年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BYOD &THSD實施計畫」申請期限一案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1年6月23日臺教資(三)字第1112702512號函 辦理。
二、為鼓勵各校充實「學生自備載具(Bring Your Own Device,BYOD)到校學習」及「行動學習」所需軟體資源、 師生上網電信費及教學活動費(經常門),請各校積極參 與教育部「111年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-BYOD &THSD實施計畫」。
三、查教育部考量各校疫情期間不易調查親師生旨揭計畫參與 意願,業延長旨揭計畫申請期限至111年6月30日(星期 四)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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